我局对2024年度申报“广州市社会公共资源商标品牌知识产权保护项目”“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建设项目”等2个前补助项目的5家申报单位进行了形式审查,现将形式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3月29日,公示期满后,我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且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进行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形式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须盖公章)、单位主体资格证明(须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异议人须签名)、异议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或逾期递交材料的,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311号1106房,附件:2024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保护类)形式审查结果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25日附件2024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保护类)形式审查结果序号申报类型申报单位名称形式审查结果备注1广州市社会公共资源商标品牌知识产权保护项目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开发与服务中心)、广东太平洋联合律师事务所通过2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建设项目广东省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会通过3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通过4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通过5广州三聚阳光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