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宿城区鼓励支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宿区政发〔2023〕28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宿城区鼓励支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宿区商发〔2024〕1号)等文件精神,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3月31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同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未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未盖章或签字等,或者超出公示期的异议,联系电话:0527-80976817地址:宿城新区商务大厦8楼817室附件:2023年度宿城区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宿城区商务局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