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5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粤财金〔2023〕6号)文件精神,现有张敏等12人分别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云安支行和广东云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安支行成功申领创业担保贷款金额合计355万元,经我局审核,张敏等12人符合创业贷款贴息申领条件,贴息金额合计47758.87元,在贷款期间所产生利息由区财政局贴息的专项资金中列支,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24日至3月29日,共5天(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传真资料等方式,向我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受理部门: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管理和就业促进股单位地址: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白沙塘行政区联系电话:0766-8638413附件:2024年第一批云浮市云安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拟发放名单.xls云浮市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