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扶持标准第五条产值高增长奖励1.对青云店镇规上工业企业实现年产值5000万元(含)-1亿元(含)的企业:(1)同比上一年度产值增长10%(含)-20%(含)的,每年给予镇级奖励资金5万元,每年给予镇级奖励资金10万元,每年给予镇级奖励资金20万元,2.对青云店镇规上工业企业年产值1亿元-2亿元(含)的企业:(1)同比上一年度产值增长10%(含)-20%(含)的,每年给予镇级奖励资金15万元,每年给予镇级奖励资金20万元,每年给予镇级奖励资金30万元,3.对青云店镇规上工业企业年产值2亿元以上的企业:(1)同比上一年度产值增长10%(含)-15%(含)的,每年给予镇级奖励资金20万元,每年给予镇级奖励资金30万元,每年给予镇级奖励资金50万元,2.对新上规模工业企业(工业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实施企业办公租房扶持补贴,补贴标准如下:1.注册资本在1000万(含)元以上的企业可获得补贴500元,2.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含)的企业可获得补贴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