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我市工业企业通过福建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开展供需对接,(二)参加供需对接活动的企业平台入驻率60%以上,二、奖励标准(一)由市、县(区)工信部门牵头组织的供需对接活动,参加工业企业25(含)至50家、达成意向签约项目5个及以上、意向金额超1亿元(含)的,给予举办单位每场5万元奖励,参加工业企业50(含)至100家、达成意向签约项目8个及以上、意向金额超2亿元(含)的,给予举办单位每场10万元奖励,参加工业企业100家及以上、达成意向签约项目10个及以上、意向金额超5亿元(含)的,给予举办单位每场20万元奖励,由市、县(区)工信部门牵头组织的全省性重点产业供需对接活动,给予举办单位每场30万元奖励,组织单位于活动举办之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平台进行申请,对接活动之前参加活动的企业应通过平台发布供需信息,(二)2024年X季度奖励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1),附件:1.2024年X季度奖励资金申报汇总表2.举办单位资金申请表3.举办单位承诺书4.意向签约项目汇总表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漳州市财政局2024年3月21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附件1-4.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