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财政局、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规〔2018〕3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对招用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拟发放石家庄人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社保补贴肆仟柒佰元整(小写4700元)、河北今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社保补贴伍仟玖佰壹拾伍元整(小写5915元)、河北万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社保补贴贰万玖仟零捌拾捌元整(小写29088元)、河北晶淼生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社保补贴叁万零陆佰肆角肆分(小写30600.44元)、河北厚壤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社保补贴玖仟肆佰元整(小写9400元)、河北晶淼中恒绿色科技有限公司社保补贴壹万肆仟壹佰玖拾陆元整(小写14196元)现将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过期不再受理,公示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5日受理电话:0311-66086838附件:1_附件-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