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异地存放定期存款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21〕131号)和《惠州市财政局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惠财规〔2021〕3号)的规定,以及评审委员会竞争性方式评审结果,现公告如下:序号中标银行中标金额(亿元)1工商银行惠州分行3.22建设银行惠州分行2.83农业银行惠州分行2.84惠州农商行2.75中国银行惠州分行2.66交通银行惠州分行1.37兴业银行惠州分行1.38招商银行惠州分行1.19平安银行惠州分行1.110浦发银行惠州分行1.1特此公告惠州市财政局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