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我区的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入库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拟于2024年、2025年或2026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不包含2022、2023年度已入库高新技术后备企业以及仍在有效期的高新技术企业(注意:在有效期内但2024年需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交后备入库申请),(七)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可自愿按照本通知要求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与服务平台”上注册登记企业基本信息,(二)注册登录登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与服务平台”(网址:http://qypyfw.zzgx.gov.cn:8080/hncht/tzgs.ignore),才能填写和提交自评表)(四)生成并上传“企业基本信息”待园区审核通过之后,将单位信息、申报书填报、上传企业基本信息等内容操作完成,(六)公示入库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由科技办公室根据园区推荐情况进行审核后确认公示,公示时间的说明:郑州高新区暂定每两个月公示一批入库名单,三、入库管理1.已入库企业当年申请高企未通过认定的,撤销其行为发生年度入库资格并在服务平台上公告:(1)企业发生重大变化,4.入库后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或入库3年内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自动出库,2.进入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并成功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4.优先给予高新技术后备企业高新区科技创新专业服务劵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