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西安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各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年检系统操作指南》(附件)进行线上填报,填报完成后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打印《2023年度工作报告书》(简称《报告书》),三、年度检查内容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法人组织基本条件、党组织建设情况、业务活动情况、财务收支状况、人员管理情况、上年度年检问题的整改情况等,(二)线上填报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录陕西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后,(五)登记管理机关线上审核登记管理机关对参加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填报内容进行审核,(六)提交纸质材料参加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后,应于6月30日前提交以下书面材料:1.通过“陕西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打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工作报告书》一式三份;2.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3.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一式两份;4.2022年度检查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及未参加2022年度检查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报告需由业务主管单位出具意见并盖章);5.已经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七)加盖年检结果证章参加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纸质材料时,六、年检结果的确定我局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法规政策,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报送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可以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公开年检相关信息,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提交年检材料前,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结论公布后,严格按照章程进行内部治理和开展活动,未发现存在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10.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或年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