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企业不予安排奖励,鼓励有市场、有订单的企业适当增加上半年排产计划,优先保障重点行业企业平稳用电,保障企业用工平稳,持续增强项目资金、土地、用工、用能等要素保障能力,强化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对现有企业实施增资扩产项目,各地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稳增长政策措施,要运用好工业企业“大走访、大帮扶”等机制作用,帮助企业拓市场、增订单、促生产,五、强化运行监测研判,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力度,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部署落实稳增长有关工作,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