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度我市水路运输市场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路运输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交函〔2022〕67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省水路运输市场信用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川交函〔2024〕95号)等文件要求,对全市水路运输企业开展2023年度信用评价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共计7天,公示期内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宜宾市交通运输局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后将据此认定各水运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联系电话:0831—2365739,附件:2023年宜宾市水路运输市场信用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