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泰高拟征告〔2023〕第15号拟征收土地公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南塘路与祥泰路交叉口地块位于寺巷街道二桥社区二十二组、社区集体范围内,西景路地块位于寺巷街道二桥社区十组、十一组、十三组、二十一组、二十二组、社区集体范围内,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1、南塘路与祥泰路交叉口地块拟征收寺巷街道二桥社区二十二组集体所有土地0.0091公顷,2、西景路地块拟征收寺巷街道二桥社区十组集体所有土地0.1312公顷,其中农用地0.1487公顷(含耕地0.0751公顷)、建设用地0.3116公顷、未利用地0.0003公顷,二十二组集体所有土地0.0167公顷,其中农用地0.0472公顷(含耕地0.0200公顷)、建设用地0.0001公顷、未利用地0.0965公顷,3、健康大道绿化地块拟征收寺巷街道二桥社区十组集体所有土地0.3652公顷,十一组集体所有土地0.4702公顷,具体补偿方式和标准为:1、土地补偿费标准:农用地41.2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82.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75万元/公顷,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的规定执行,六、其他事项1、本公告在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3、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4、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即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4月18日)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至所在村委会(社区)办理补偿登记,附图:南塘路与祥泰路交叉口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西景路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健康大道绿化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高港区人民政府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