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辖市(区)建筑行业协会,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为加强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推进我市建筑业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开展常州市绿色施工工程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常建〔2013〕121号)、《关于进一步提升常州市绿色施工管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常建〔2018〕128号)等文件精神,经常州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审委员会审定,决定对“丁塘河西路西侧、义乌路北侧(QQ070209-03)地块项目三期”工程等96个工程项目进行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及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充分发挥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标杆作用,全市各建筑业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为促进建筑业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附件:常州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汇总表(第十批)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州市建筑行业协会2024年3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