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有关工作的通知》(琼医保发〔2023〕228号)要求,昌江黎族自治县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评估小组于2023年3月1日对海南千方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昌江御南山分店、海南龙芝林药品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昌江石碌太坡分店、海南振德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东风路分店,经综合评估,海南千方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昌江御南山分店、海南龙芝林药品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昌江石碌太坡分店、海南振德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东风路分店申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评审结果为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3月20日至3月22日,若公示期间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情况向昌江黎族自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医疗保险岗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逾期未反映视为无意见,联系电话:26639358通讯地址: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和谐路3号邮政编码:572700昌江黎族自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