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王凤雷等7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王凤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1853济南市莱芜区凤雷道路货物运输部(个体工商户)2丁梅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2921济南市莱芜区蕴之雅美容养生馆3张田军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0919********6315济南市莱芜区田军苗圃4刘纯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0981********0019济南市昊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5韩明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1279济南市莱芜区永润土石方工程队6李国华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2437济南市莱芜区匠心汽车维修中心7朱文明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1510济南市莱芜区李君美容美发店公示日期为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5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