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质量强县(市、区)办公室,我市决定启动第六届南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现将申报和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南宁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七)已获得市长质量奖奖项(不含市长质量奖提名奖奖项)的企业或组织需满5年方可重新申报,企业或组织应提前10个工作日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县(市、区)、开发区质量强县(市、区)办公室或市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三、申报材料要求(一)材料组成:申报材料由申报书及证实性材料组成,在侧脊上注明“第六届南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证实性材料+申报单位名称”,请企业或组织按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质量强市办公室,获奖的企业或组织都是高质量发展的标杆和典型,各县(市、区)、开发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申报工作,组织辖区本行业本部门质量管理有特色、质量提升有成效的优秀企业或组织积极申报,各申报企业和组织严格按卓越绩效相关标准和本通知要求撰写申报材料,参与南宁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申报南宁市市长质量奖名义向申报企业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附件:1.南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2024年)南宁市建设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