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较高专业素质和专业水准,经济管理能力突出的行政企事业类拔尖会计人才,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三期拔尖会计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从我市各单位中选拔培养一批思想素质好、理财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精通财会业务、善于管理、高素质、复合型的高层次管理型会计人才,二、报名条件选拔桂林市拔尖会计人才(第三期)培养对象,(八)广西、桂林市拔尖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的学员可报名参加此次培养选拔,如实填写《桂林市拔尖会计人才(第三期)培养报名申请表》(附件1),4.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二)单位审核各单位负责受理本单位申请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原件的初审工作,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送至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五)确定培养对象根据个人材料量化评分和面试结果,四、培养方式拔尖会计人才培养分为脱产集中培训和在职跟踪培养两个部分,在职跟踪培养期实行在职学习、实践考核、跟踪管理和推荐使用相结合的方式,由桂林市财政局和委培院校颁发桂林市拔尖会计人才培养结业证书,全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拔尖会计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将其作为培养人才、提高会计管理工作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