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2022年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方向)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和支持时间(一)支持对象,并撰写应对研究报告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给予支持,二、申报条件(一)我市依法登记设立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或对进口产品申请发起贸易救济调查,或对前述案件裁决结果不服向法院提起上诉,支持金额不超过参与项目实际发生费用,支持金额不超过参与项目实际发生费用,3.对单个申请单位就同一项目已获得中央、省或区级同类专项资金但未超过参与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可予以支持,1.单个申请单位就同一项目已获得往年本专项资金资助的,2.单个申请单位就同一项目已获得中央、省或区级同类专项资金足额资助的,3.参与贸易摩擦应对研究项目实际支出费用合计小于2万元的(参与行业抗辩案件应对研究不受此限制),5.应对研究报告(如公司近三年来基本情况及案件应对情况,申报单位应编制项目费用支出明细表,2.申请材料纸质版份数及提交时间请具体咨询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市、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商务局:联系人:刘小姐,附件:1.承诺书2.申请表佛山市商务局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