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现将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第一批)共42.2万元下拨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补贴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程序直接拨付给相关合作社和农场,二、有关合作社和农场收到下拨的专项资金后,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确定的范围使用,并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档案管理,以备以后检查及审计,附件: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第一批)安排表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18日(联系人:何思雨,联系电话:88221222)附件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第一批)安排表序号镇街用途扶持对象下拨金额(万元)项目名称功能类科目代码绩效目标1三乡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补助中山市三乡镇明强农机专业合作社17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中山市)[2130124]农村合作经济改善生产设施条件2大涌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补助中山市一亩田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4改善生产设施条件3沙溪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补助中山市沙溪镇聚龙围农场18改善生产设施条件4神湾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补助中山市神湾镇自游农场有限公司3.2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合计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