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省海创中心)是经省科技厅批准建设的省级海洋领域技术创新平台,蓝湾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蓝湾中心”)为区政府批准的事业单位,负责建设及运营省海创中心,根据蓝湾中心机构设置情况和《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创新中心章程》有关精神,省海创中心主任兼任蓝湾中心主任(法定代表人),省海创中心副主任兼任蓝湾中心副主任,统筹做好省海创中心和蓝湾中心人事、财务、科研项目等全面工作,区政府办、经发、财政、科技、审计等部门组成的监督管理机制,负责对省海创中心和蓝湾中心的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事项的监督指导,主动支持省海创中心和蓝湾中心建设发展,区政府办要做好省海创中心理事会秘书处交办的日常事务的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区经发局要做好产业升级和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对接,区财政局要做好各级专项经费拨付和财政政策培训指导等工作,区科技局要做好与省、市科技部门的沟通对接,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区林海局、海发集团等部门要做好省海创中心引进项目用地、用海等资源要素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