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鄞州区推进艺术赋能乡村(社区)试点工作方案(2022-2024)》(鄞文广发〔2022〕86号)文件精神,经鄞州区艺术赋能乡村(社区)试点工作专班验收评定,云龙镇云龙村、东吴镇三塘村拟认定为区“艺术赋能乡村”优秀村,横溪镇周夹村拟认定为区“艺术赋能乡村”达标村,现将补助资金情况予以公告(附件1),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22日前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9295242,附件:2023年度鄞州区“艺术赋能乡村”试点创建单位名单认定及补助资金兑现明细表.docx鄞州区艺术赋能乡村(社区)试点工作专班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