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范围该项目在全市14个镇(街道)小麦种植区域内实施小麦生产托管机械化烘干环节,为了防止政策垒大户,有固定办公地点和机具存放场地的农业服务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科研单位、公司等,详细记录作业对象、面积、地点,服务结束后需服务对象及服务对象所在地镇(街道)、村(社区)签字确认,(三)签订服务合同实施主体报名、资格审查、公示结束后,明确服务质量、补助标准、任务验收确认等,(四)任务认定由社会化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服务结束后需服务对象所在地村(社区)、镇(街道)等签字确认,同时提交服务对象及服务对象所在地村(社区)、镇(街道)签字确认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实,并进行现场验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盖章确认完成项目验收,按程序进行拨款,(联系人:合经科孙赵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