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面向全县征集2023年度县本级科技奖励事项,一、征集事项范围1.科技创新主体,包括:2023年内申报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新申报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复审通过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包括:2023年内新获得省、市科技部门认定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愿意申报的单位(个人)如实填写《丰宁满族自治县科技奖励事项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申报事项相关证明文件(证明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征集截止时间前报送至县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对全县单位和个人申报的奖励事项进行汇总,对申报事项进行逐一进行核实,对核实符合奖励条件的事项,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奖励事项进行再核实,将符合奖励条件的事项统一报送县政府研究审定,三、申报工作要求1.申报截止时间,《丰宁满族自治县科技奖励事项申报表》和相关证明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电话:8086186附件:《丰宁满族自治县科技奖励事项申报表》丰宁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2024年3月12日附件:科丰宁满族自治县科技奖励事项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