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展览培育创办1.积极培育产业契合度高、发展潜力大的展览项目,按每百平方米3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按每百平方米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每届奖励总额不超过150万元,对7届以上、1.5万平方米以上的本地展览项目,每届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单届展览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的消费类展览,三、支持引进专业展览积极引进专业展览项目在我市举办,规模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的全国性专业展览项目,第一年(届)按每百平方米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八、支持市场主体培育壮大支持引进国际国内知名会展企业落户郑州,对在我市新注册落户、两年内完整会计年度会展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会展独立法人机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郑州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