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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都县促进工业投资优惠办法的通知

宁都县人民政府 | 2024-03-13
第九条地方贡献奖(普惠制)(牵头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企业所在乡镇)21.对自建厂房在自然年度实现经济贡献额达到20万元/亩或租赁厂房在自然年度实现经济贡献额达到20万元/1000㎡的工业企业(入驻乡镇工业小区政府标准厂房及振兴车间企业须达到10万元/1000㎡),企业在自然年度实现经济贡献额达100万元/年(入驻乡镇工业小区政府标准厂房及振兴车间企业须达到50万元/年,第三部分年终贡献奖第十六条新锐企业奖(牵头单位:县工信局)41.对自建厂房在自然年度实现经济贡献额达到20万元/亩或租赁厂房在自然年度实现经济贡献额达到20万元/1000㎡(入驻乡镇工业小区政府标准厂房及振兴车间企业须达到10万元/1000㎡),对自建厂房在自然年度实现经济贡献额达到20万元/亩或租赁厂房在自然年度实现经济贡献额达到20万元/1000㎡(入驻乡镇工业小区政府标准厂房及振兴车间企业须达到10万元/1000㎡),对自建厂房在自然年度实现经济贡献额达到20万元/亩或租赁厂房在自然年度实现经济贡献额达到20万元/1000㎡(入驻乡镇工业小区政府标准厂房及振兴车间企业须达到10万元/1000㎡),对自建厂房在自然年度实现经济贡献额达到20万元/亩或租赁厂房在自然年度实现经济贡献额达到20万元/1000㎡(入驻乡镇工业小区政府标准厂房及振兴车间企业须达到10万元/1000㎡),对自建厂房在自然年度实现经济贡献额达到20万元/亩或租赁厂房在自然年度实现经济贡献额达到20万元/1000㎡(入驻乡镇工业小区政府标准厂房及振兴车间企业须达到10万元/1000㎡),对自建厂房在自然年度实现经济贡献额达到20万元/亩或租赁厂房在自然年度实现经济贡献额达到20万元/1000㎡(入驻乡镇工业小区政府标准厂房及振兴车间企业须达到10万元/1000㎡),第二十三条品牌扶持(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52.对自建厂房在自然年度实现经济贡献额达到20万元/亩或租赁厂房在自然年度实现经济贡献额达到20万元/1000㎡(入驻乡镇工业小区政府标准厂房及振兴车间企业须达到10万元/1000㎡),第二十四条地方贡献奖(轻纺企业)(牵头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企业所在乡镇)54.对自建厂房在自然年度实现经济贡献额达到20万元/亩或租赁厂房在自然年度实现经济贡献额达到20万元/1000㎡的轻纺服装及配套企业(入驻乡镇工业小区政府标准厂房及振兴车间企业须达到10万元/1000㎡),企业在自然年度实现经济贡献额达80万元/年(入驻乡镇工业小区政府标准厂房及振兴车间企业须达到50万元/年,对自建厂房在自然年度实现经济贡献额达到20万元/亩或租赁厂房在自然年度实现经济贡献额达到30万元/1000㎡(入驻乡镇工业小区政府标准厂房及振兴车间企业须达到15万元/1000㎡),自建厂房在自然年度实现经济贡献额达到20万元/亩或租赁厂房在自然年度实现经济贡献额达到30万元/1000㎡的新能源、新材料及电子信息企业(入驻乡镇工业小区政府标准厂房及振兴车间企业须达到15万元/1000㎡),第三十条地方贡献奖(新能源新材料及电子信息企业)(牵头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企业所在乡镇)64.对自建厂房在自然年度实现经济贡献额达到20万元/亩或租赁厂房在自然年度实现经济贡献额达到30万元/1000㎡的新能源、新材料及电子信息企业(入驻乡镇工业小区政府标准厂房及振兴车间企业须达到15万元/1000㎡),企业在自然年度实现经济贡献额达100万元/年(入驻乡镇工业小区政府标准厂房及振兴车间企业须达到50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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