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梧桐凤凰”人才奖励补贴和人才绩效评估工作,可以申请“梧桐凤凰”人才奖励补贴,(6)未按照相关规定完成高层次人才任期评估或评估不合格的,且在申请奖励补贴对应的任期年度内申请人不存在本通知所列“不认定为在盐田区全职工作”以及“不得申报奖励补贴”的各类情形,“梧桐凤凰”人才申请奖励补贴的,应由所在单位向区人力资源局提交以下材料:(1)《“梧桐凤凰”人才奖励补贴申请表》,终止发放奖励补贴:1.申请人在有效任期内终止在盐田区工作或被取消“梧桐凤凰”人才资格的,“梧桐凤凰”人才用人单位应在每个任期年度期满之后4个月内向区人力资源局提交评估结果,仍在深圳市高层次人才有效任期内的“梧桐凤凰”人才应先完成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任期评估,评估合格后进行“梧桐凤凰”人才任期评估,“梧桐凤凰”人才向用人单位提出任期评估申请,将《评估表》、《评估记录》、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任期评估结果材料以及其他评估工作相关材料一并提交区人力资源局,“梧桐凤凰”人才提出任期评估申请后,因用人单位拒不按规定开展任期评估,或因用人单位未按时提交评估结果、或因任期评估程序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