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1〕13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建〔2014〕163号)和《芦山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芦经信商科发〔2021〕41号)相关要求,经企业申报、第三方机构审核以及县经信商科局复审,现对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项目和申报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2年4月14日—4月22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如实向芦山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反映,联系人:杨锦琼电话:0835-6523795,0835-6523296附件:2021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芦山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2022年4月13日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