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经发委、财政局:为持续推动我市先进材料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根据《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24年苏州市先进材料产业融合集群发展示范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围绕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以及重大创新平台成果产业化项目、新兴技术应用场景融合示范项目,切实将先进材料产业打造成为苏州市培育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新支柱,二、申报条件(一)项目原则上所属产业领域应为先进材料产业,原则上以企业作为承担单位,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六)重大产业化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新兴技术应用场景融合示范项目应为先进材料领域应用新技术的首台、首套、首试产业化项目,(三)项目承担单位承担项目申报、建设、管理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环评、土地、节能评估等相关建设条件,项目承担单位编制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书及附件材料1式6份(另附电子版,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书及附件材料请按封面、项目申报表、信用承诺书、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正文、相关附件顺序装订,苏州市发改委苏州市财政局2024年3月11日详见附件:附件1项目汇总表附件2项目申报表附件3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4-1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重大产业化项目)附件4-2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重大创新平台项目)附件4-3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新兴技术应用场景融合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