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岳池经开区、县农家文化旅游园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岳池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扶持办法》已经十八届县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10日岳池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扶持办法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工业经济总量和水平,增强工业经济整体实力和发展后劲,推动县域工业跨越升级,依据《广安市“转企升规”财政激励奖补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扶持范围(一)在岳池县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型企业,(二)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若有新要求,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二、扶持标准经国家统计局审定纳入当年企业一套表名录库的新增规上企业或规下升规上企业,并能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数据的,县政府将对该企业给予扶持,资金在县级工业切块资金中列支,(一)规上企业培育扶持,(二)工作经费补助,凡是在库的规上企业,按照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及时、准确上报各种生产性、财务性等报表和规范化整理原始记录、台账的企业工作人员,给予500元/月/人的经费补助(停止报数后不再给予补助),(三)指导规上企业培育责任单位补助,三、审核程序(一)统计工作经费补助审核程序,县统计局每季度会同县经济信息化局对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实施考核,报县工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标准及时拨付企业补助资金,(二)规上企业培育扶持资金、统计基础工作补助和责任单位奖励审核程序,四、附则(一)本办法于2024年4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二)中省市有同类政策奖励的、其他扶持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我要纠错】关联:关于《岳池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扶持办法》的政策解读关于《岳池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扶持办法》(岳府办规〔2024〕1号)的政策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