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为规范科技项目管理,经三方议价,现委托青海夏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三、评估内容结合项目开展工作,3.《西宁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分类投入及后补助改革实施细则(修订)》(宁科〔2017〕41号),五、组织实施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估,2.评估机构对科技项目开展实地调查,六、有关要求1.各项目单位接此通知后,将单位的联系方式(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信息)报送到第三方评估机构,积极配合第三方开展评估工作,2.项目单位须呈交完整准确的科技项目报告,3.项目单位保证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真实有效,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4月24日,项目实施完成后1个月内主动联系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八、联系方式(一)高新技术与发展计划科联系人:白俊琴李雪联系电话:8230515邮箱:jhc8230515@163.com(二)农村与社会科技发展科联系人:邱军成韩德军联系电话:8230521邮箱:xnskjjnsc@163.com(三)评估机构:青海夏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白江涛邮箱:776223008@qq.com西宁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