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浙财农[2022]29号文件要求,由村级集体经济申报、乡镇(街道)初审,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审核,现将2024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第一批)项目拟实施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监督电话:83883029举报电话:12317公示时间:2024年3月11日—3月18日附件:天台县2024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第一批)计划情况表天台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11日关于天台县2024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拟实施计划的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