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市北区2024年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设立条件(一)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在市北区进行注册登记的企业或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4.重视博士后工作,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二)专家工作站在市北区进行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乡村基层组织等,申报认定青岛市专家工作站,二、申请及认定程序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的申请认定工作,(一)单位申请1.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填写《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见附件3),申请设站单位认真填写《专家工作站报批表》(附件1)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设站单位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二)区级初审申请设立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将《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3)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sbqrsjzck@qd.shandong.cn,申请设立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的单位向市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设站申请,待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单位择优推荐至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三)评审考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市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拟入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0532-51986600邮箱:sbqrsjzck@qd.shandong.cn地址:市北区延吉路80号1110房间附件1:专家工作站报批表.doc附件2:2024年市北区市拟申报设立专家工作站汇总表.xls附件3: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xls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