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2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温州市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管理办法为加强温州市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管理,(二)温州市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的发行、运作、建设、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二、运作模式(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市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社保卡合作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合作金融机构)做好社保卡业务经办服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分别与受委托的合作金融机构和社保卡服务机构签订委托协议,(三)本办法所称的社保卡业务经办服务和“一卡通”服务指:1.业务经办服务即社保卡的申领、补换、启用、挂失、解挂、注销、状态查询等业务办理服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运营服务资金的收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合作金融机构共建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信息化项目,相关部门应当积极拓展社保卡在本部门政务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一卡通”功能,四、项目和数据管理(一)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相关部门,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相关信息化项目申请,(二)相关部门因履职需要在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系统内收集或产生的数据由其管理,合作金融机构和社保卡服务机构向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服务网点后,(二)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