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2020年1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公布)等相关规定,决定将《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屏山炒青茶》》等2项标准确定为四川省(宜宾市)地方标准(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特此公告,附件:《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屏山炒青茶》等2项宜宾市地方标准目录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11日附件《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屏山炒青茶》等2项四川省宜宾市地方标准目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实施日期1DB5115/T60—2024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屏山炒青茶2024-04-122DB5115/T61—2024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屏山白魔芋2024-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