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汉中市南郑区乡村振兴局《关于2022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林业产业发展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南林发〔2022〕32号)文件已印发,现将我局2022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林业产业发展项目实施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6日),如对该项目实施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监督举报意见,请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实施,公示时间:2022年4月7日—2022年4月16日,共10天,监督举报电话:123170916-5512199(区财政局)0916-5512258(区乡村振兴局)0916-5512113(区林业局)附件: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汉中市南郑区乡村振兴局《关于2022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林业产业发展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2022年4月7日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汉中市南郑区2022年度第二批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林业产业发展项目实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