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99号)和《永泰县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樟农〔2021〕237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对2021年葡萄科技示范基地进行验收,经查阅相关材料和实地查验,该基地全部完成申报内容,资金使用基本符合相关规定,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基地情况如下:葡萄示范基地:永泰县大康生态农业观光旅游有限公司,示范品种:台湾黑珍珠葡萄,示范推广技术:葡萄高山大棚栽培技术、葡萄水肥管理技术、果园生物可降解地膜应用技术等,组织学习观摩4期160人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19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示电话:0591-24832127(县农业农村局)0591-24836667(县科教信息服务中心)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