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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泽县市场主体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 | 2022-04-13
企事业单位:《会泽县市场主体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会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11日会泽县市场主体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要求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曲政发〔2021〕46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市场主体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曲政办发〔2022〕20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二)着力创造更加开放便利的市场主体培育环境1.提升财税金融服务水平,县人民政府将把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工作作为对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进行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事项,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的统筹调度和督促指导,为全县市场主体培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本部门三年工作总目标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平稳有序推进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工作,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要发挥牵头抓总、统一调度、沟通协调作用,涉及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市场主体培育监测工作机制,每月召开本部门党组会或局务会研究推进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工作,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分析研判和指导督促,附件:1.2022—2024年全县各乡(镇、街道)市场主体(个体)三年净增长计划表2.2022—2024年全县各乡(镇、街道)企业三年净增长计划表3.2022—2024年全县农业市场主体培育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4.2022—2024年全县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市场主体培育目标任务分解表5.2022—2024年全县商贸企业市场主体培育目标任务分解表6.2022—2024年全县各乡(镇、街道)中小企业市场主体净增长计划分解表7.2022—2024年全县市场主体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县直行业主管部门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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