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方案》(粤府〔2020〕50号)以及《关于开展质量强区活动的意见》(顺府办发〔2010〕103号)等都有关于开展政府质量奖、树立质量标杆等的要求,开展顺德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鼓励组织凝练具有自身特色的管理模式,(三)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方案》(粤府〔2020〕50号)等第六点优化质量治理环境(十五)“推广政府质量奖获奖单位等质量标杆企业的质量文化,三、主要任务(二)大力提升产品质量“深入开展顺德区政府质量奖活动,第11页(二)加大扶持政策“大力开展顺德区政府质量奖工作,”2010年起区政府将政府质量奖作为质量强区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积极推进,(五)《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顺德区推进产业质量提升扶持办法>的通知》(顺府办发〔2022〕1号)第一类“(二)对新获得顺德政府奖、顺德政府质量奖提名奖、一线班组奖的企业或组织分别给予扶持资金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四、主要内容《顺德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共八章二十八条,主要包括:总则、组织管理、申报条件、评审标准、评审程序、扶持及经费、监督管理、附则,第二章“组织管理”,主要明确了顺德政府质量奖评审标准的依据、作用,主要规定了顺德政府质量奖的评审程序,主要规定监督顺德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的主体和监督内容,关联稿件: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附件:【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