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34号)和《厦门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市监规〔2020〕2号)精神,我局决定对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或者《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认证的单位,给予首次认证发生的认证费用补贴,对2019年8月30日(含)之后首次通过认证的单位,给予首个认证周期年度审核的认证费用补贴,经单位申报、局条件核查、信用调查、认证机构资质核查、认证证书有效核查、会议研究和网上公示,46家企业申报,6家不符合补贴条件,6家因认证机构撤销或证书处于暂停状态,7家部分符合补贴条件,其余27家均符合补贴条件,具体补贴金额见附件1,请相关单位根据补贴金额填写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见附件2),联系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汤红军吴鲤源联系电话:0592-5077982特此通知,附件:1.厦门市2021年度通过贯标认证企业补贴金额汇总表2.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模板)附件下载:·5附件_附件1:厦门市2021年度通过贯标认证企业补贴金额汇总表.xls·5附件_附件2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