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国市监认证〔2020〕165号)要求,继续扩大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以下简称“认证提升行动”)覆盖范围,可优先考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质量考核情况的通报》中工作突出的认证机构,认证机构在认证提升行动的各工作节点及时通过“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服务平台”上传相关资料,通报各县(市、区)局工作推进情况和认证机构工作进度、服务质量,全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实施的时间为4月至12月,各设区市局按照《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现场验收表》(详见附件2)对小微企业开展验收,并组织小微企业填写《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满意度测评》(详见附件3),组织召开福建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总结会议,认证机构优选成效明显的小微企业撰写2篇以上优秀案例报送各设区市局,各设区市局在推进今年认证提升行动工作时,各设区市局要在全面总结上一年度认证提升行动工作经验成果的基础上,各设区市局要做好参与认证提升行动认证机构的筛选,各设区市局要加强小微企业认证提升行动的宣传引导,附件:1.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企业问卷调查2.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现场验收表3.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满意度测评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4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