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关于做好集美区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工作若干措施》(集发展〔2024〕11号,现就加大餐饮扶持力度部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商事登记、税收主管部门均在集美辖区内的商贸企业,3.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限上餐饮企业,二、申报材料及时间1.《集美区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2),三、申报流程1.法人账户登录“集美i企宝”填报单位基本信息及申报材料,2.根据申报单位网络提交材料区商务局进行初审,申报单位7天内将完整资料(须与网络提交材料一致)送交区商务局,3.区商务局函调相关部门就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重复享受政策补助等情况进行核查,申报单位需配合核查工作,申报单位提交《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详见附件3)至区商务局,企业在2025年申报2024年度相关奖补时,涉及需申报单位补充完善材料的,申报单位需在7天内完成补充材料提交工作,所有上传及递交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附件:1.《关于做好集美区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工作若干措施》(集发展〔2024〕11号)2.《集美区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请审批表》3.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厦门市集美区商务局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