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2020年批次重点产业(商贸类)企业人才2024年申报第三笔扶持经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1.已取得2020年批次商贸类重点产业企业人才第一笔扶持经费的单位个人,商事登记地、税收主管部门均归属集美区;扶持及申报年度企业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3.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且申报时未离职:(1)申报企业2021年度12个月为其缴交医社保且个人所得税缴交在集美区,4.申请购房补贴人才需满足①在企业工作满3年(以缴交社保时间为准),二、申报程序1.申报:企业法人账户登录“集美i企宝”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及申报材料,2.网络审核:根据企业网络提交材料区商务局进行网络审核,3.递交纸质材料:网络审核通过后,企业7天内将完整资料(须与网络提交材料一致)送交区商务局,企业需在7天内完成补充材料提交工作,4.公示:区商务局在集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初步获评或拟拨付人才名单,区商务局按照资金拨付流程拨付扶持经费给人才所在企业,三、网络申报时间2024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31日,四、注意事项1.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完整纸质材料,附件:1.2020年批次重点产业企业人才2024年申报第三笔补贴资金白名单2.《集美区扶持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实施办法》(集府规〔2021〕9号)厦门市集美区商务局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