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广安区6人申请创业补贴,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18〕8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等文件要求规定,现将申请创业补贴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1日,在此期间如有单位或人士有异议,请与区就业局联系,监督电话:0826-2344198,附件:广安市广安区2024年创业补贴情况表.xlsx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5日【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