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新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和《盘锦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盘委办发〔2013〕26号及《盘锦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关于《盘锦市新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一、方案概况依据《辽宁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和《盘锦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立足盘锦资源基础和产业现状,结合石化产业延链补链方向,着眼于“十四五”期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的能源需求和配套产业发展,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编制《盘锦市新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公示对象为可能受到规划编制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及对规划编制有意见、建议的相关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征求主要利益相关者对规划编制的态度,应采取的社会维稳措施等的意见、建议及其它相关诉求,三、公示周期及说明1.公示期为7天,2.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相关部门及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3.相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相关部门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4.公示结束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派遣工作人员采取现场走访、入户调查、问卷调查以及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征求意见,四、相关部门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相关部门: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付杰17704272227jccy2009@126.com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盘锦德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李兆宝17640594768panjindeshu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