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创建2020-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通知要求,经各市交通运输局和省交投集团、辽港集团、辽渔集团等单位推荐,审核把关申报材料,综合考虑行业管理工作成效及获评的基础荣誉,并征求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意见,拟推荐瓦房店市交通运输局等6个单位申报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其中丹东市振安区交通运输局为备选,拟推荐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沈阳北站执法大队等6个集体申报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其中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水运执法大队为备选,(名单和事迹材料附后),如有不同意见,以电话、来访、信函等方式,向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党委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15004087387,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6月21日2020-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和文明示范窗口推荐名单一、文明单位(6个):1.瓦房店市交通运输局2.阜新市交通运输局3.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4.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5.辽渔港口有限公司6.丹东市振安区交通运输局(备选)二、文明示范窗口(6个):1.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沈阳北站执法大队2.朝阳市长途汽车客运总站有限公司3.辽宁省交通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汽车快速客运站4.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桃仙分公司5.大连汽车码头有限公司6.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水运执法大队(备选)附件1:2020-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单位申报事迹材料.doc.doc附件2:2020-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示范窗口申报事迹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