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组织创业:组织符合第一项条件的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3)小微企业: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3.贷款额度(1)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2)组织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3)小微企业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申请人营业执照原件;反担保相关材料,(2)组织创业:组织创业经济实体负责人的身份证、婚姻状况材料;组织创业人员签合政策扶持对象范围的相关证件原件;在职职工花名册原件;一年内与组织起来创业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书原件;3个月以上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营业执照,(3)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企业章程等相关材料原件;经营目情况材料:营业执照(含民办非企业证照)、需要准入的许可证等原件;企业吸纳就业情况村料:一年内与吸纳人员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书、在职职工花名册等原件,调查人员对申请人创业项目的经营场所、经营规模、带动就业等情况实地核实,根据贷款申请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并把《创业担保贷款审评意见书》《审评会投票汇总表》、《贷款申请人员花名册》报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核对《贷款申请人员花名册》中的信息和录入到互联网+就业信息系统中的信息一致后、签订相关担保合同(协议)等,6.办理时限:个人、组织创业受理至公示环节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受理后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内反馈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