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2022年3月23日(此件主动公开)思明区促进展览业发展扶持措施为加快我区展览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一、支持展览活动举办(一)自办展奖励(补贴)对展览面积4000平方米-15000平方米(其中场租补贴只针对4000平方米-10000平方米的展会)、200个以上标准展位的,对一至六届给予以下奖励(补贴)(第四届起展览面积须达10000平方米才可享受奖励,2.场租补贴对4000-10000(不含)平方米的展览,首届给予场租50%的补贴,二至六届给予存量场租20%的补贴,(二)招揽引进展奖励(补贴)对展览规模10000-50000(不含)平方米、500个以上标准展位的招揽引进展,首届给予场租50%的补助,二至六届给予存量场租25%补贴,每届展览场租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按照《厦门市关于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厦会展〔2019〕58号)及其延续政策相关条款享受场租补贴的,给予展会首届按照每10000平方米给予5万元奖励,第二届、第三届按照每10000平方米给予4万元奖励,每届奖励最高不超过80万元,四、有关说明和名词解释(一)奖励(补贴)项目展览举办天数应在3天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