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第一师阿拉尔市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暂行)》的通知各团场(镇),各直属单位:《第一师阿拉尔市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暂行)》已经师市同意,第一师办公室阿拉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14日第一师阿拉尔市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精神,第二章资金规模和资金使用原则第三条资金规模电子商务奖励扶持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规模为每年300万元,第三章重点支持方向及奖励扶持标准第五条支持企业在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商务鼓励企业在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商业务,且年网络线上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奖励,第六条支持新注册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电子商务鼓励电商企业(个体)发展壮大,第九条获得奖励扶持的前五名企业,第四章申报条件和程序第十条申报条件(一)依法在师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符合奖励扶持条件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本年度申报上一年度的奖励资金,第十三条申报程序(一)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准备申报材料,(二)电子商务协会负责收集企业(个体工商户)材料,师市商务局负责申报材料复审及资金支付,三年内不得享受农产品专项资金,《第一师阿拉尔市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暂行)》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