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运输企业、运输场站: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促进服务业提升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规〔2023〕9号)及操作程序(晋商务〔2023〕91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始组织2023年度促进服务业提升发展相关扶持资金(涉交通运输局部分)申报工作,请各运输企业、运输场站自行对照、梳理,符合条件的请于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一式2份(不同申报项目需分别申报)报送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注:除特别注明外,申报材料中所有证明材料只需提供复印件,并在复印件空白处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总商会大楼11楼1117室,下午14:30-17:30,晋江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