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象山县绿卡人才房租补贴的通知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关于建立“人才绿卡”制度进一步做好人才关怀工作的实施意见》(象政办发〔2013〕158号)和《象山县人才安居实施办法(试行)》(象政发〔2023〕14号)等文件精神,且符合条件继续申领的绿卡人才,以下人员不能享受房租补贴:(一)曾购买过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的人才,(二)已按政策规定享受人才安家补助、购房补贴等相关政策性补助的人才,二、补贴期限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B卡人才每户每月发放1000元,(二)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六)人才(包括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房证明原件(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下载并打印),五、相关说明(一)申报绿卡人才房租补贴的时间区间为2023年1月-2023年12月,(二)已申请入住人才租赁房的绿卡人才,根据实际支付的房租发放相应的补贴,(三)绿卡人才房租补贴与宁波市青年人才租房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四)申请人员根据申报条件和标准填写《象山县绿卡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附件),联系人:姚老师联系电话:65761802邮箱:ywenqiao@163.com附件:象山县绿卡人才房租补贴申请表.doc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2月28日。